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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国家强制检定名录里的仪器 可以做形式批准吗

19168人阅读 2022-03-23 19:13:05作者:admin

主要有:电子天平,千分尺,卷尺,压力表,标准筛,温湿计,温度计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的规定,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工作计量器具,均实行强制检定.2、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第145号() 文自2006年5月1日起施行.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的项目要办理计量器具许可证、型式批准和进口计量器具检定.实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按现有规定执行.专用计量器具目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计量机构拟定,报我局审核后另行公布.医用超声源、医用激光源、医用辐射源的管理按“关于明确医用超声、激光和辐射源监督管理范围的通知”(技监局量发[1998]49号)执行.自即日起,未列入本目录的计量器具,不再办理计量器具许可证、型式批准和进口计量器具检定.总结:1规定了用途,2规定了器具类型,两者同时满足时,需进行强制检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  (一九八七年五月二十八日国家计量局发布)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本目录。  二、本目录所列的计量器具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明细项目。本目录内项目,凡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均实行强制检定。具体项目为:  1.尺:竹木直尺、套管尺、钢卷尺、带锤钢卷尺、铁路轨距尺;  2.面积计:皮革面积计;  3.玻璃液体温度计:玻璃液体温度计;  4.体温计:体温计;  5.石油闪点温度计:石油闪点温度计;  5.石油闪点温度计:石油闪点温度计;  7.热量计:热量计;  8.砖码:砝码、链码、增砣、定量铊;  9.天平:天平;  10.秤:杆秤、戥秤、案秤、台秤、地秤、皮带秤、吊秤、电子秤、行李秤、邮政秤、计价收费专用秤、售粮机;  11.定量包装机:定量包装机、定量灌装机;  12.轨道衡:轨道衡;  13.容重器:谷物容重器;  14.计量罐、计量罐车:立式计量罐、卧式计量罐、球形计量罐、汽车计量罐车、铁路计量罐车、船舶计量仓;  15.燃油加油机:燃油加油机;  16.液体量提:液体量提;  17.食用油售油器:食用油售油器;  18.酒精计:酒精计;  19.密度计:密度计;  20.糖量计:糖量计;  21.乳汁计:浮汁计;  22.煤气表:煤气表;  23.水表:水表;  24.流量计:液体流量计、气体流量计、蒸气流量计;  25.压力表:压力表、风压表、氧气表;  26.血压计:血压计、血压表;  27.眼压计:眼压计;  28.汽车里程表:汽车里程表;  29.出租汽车里程计价表:出租汽车里程计价表;  30.测速仪:公路管理速度监测仪;  31.测振仪:振动监测仪;  32.电能表:单相电能表、三相电能表、分时记度电能表;  33.测量互感器: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  34.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测量仪:绝缘电阻测量仪、接地电测量仪;  35.场强计:场强计;  36.心、脑电图仪:心电图仪、脑电图仪;  37.照射量计(含医用辐射源):照射量计、医用辐射源;  38.电离辐射防护仪:射线监测仪、照射量率仪、放射性表面污染仪、个人剂量计;  39.活度计:活度计;  40.激光能量、功率计(含医用激光源):激光能量计、激光功率计、医用激光源;  41.超声功率计(含医用超声源):超声功率计、医用超声源;  42.声级计:声级计;  43.听力计:听力计;  44.有害气体分析仪:CO分析仪、CO�2分析仪、SO�2分析仪、测氢仪、硫化氢测定仪;  45.酸度计:酸度计、血气酸碱平衡分析仪;  46.瓦斯计:瓦斯报警器、瓦斯测定仪;  47.测汞仪:汞蒸气测定仪;  48.火焰光度计:火焰光度计;  49.分光光度计:可见光分光光度计、紫外分光光度计、红外分光光度计、荧光分光光度  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50.比色计:滤光光电比色计、荧光光电比色计;  51.烟尘、粉尘测量仪:烟尘测量仪、粉尘测量仪;  52.水质污染监测仪:水质监测仪、水质综合分析仪、测氰仪、溶氧测定仪;  53.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  54.血球计数器:电子血球计数器;  55.屈光度计:屈光度计。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根据本目录,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实施的项目。  四、本目录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五、本目录自一九八七年七月一日起施行。  关于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技术监督局,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国人民解放军有关部门:  为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证公平交易,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根据国务院授权,现决定将电子计时计费装置等4项5种工作计量器具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见附件)。  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实施管理。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一九九九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  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  1.电子计时计费装置:电话计时计费装置;  2.棉花水份测量仪:棉花水份测量仪;  3.验光仪:验光仪、验光镜片组;  4.微波辐射与泄漏测量仪:微波辐射与泄漏测量仪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下列工作计量器具,凡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实行强 制检定: 1、尺 29、出租汽车里程计价表 2、面积计 30、测速仪 3、玻璃液体温度计 31、测振仪 4、体温计 32、电度表 5、石油闪点温度计 33、测量互感器 6、谷物水分测定仪 34、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测量仪 7、热量计 35、场强计 8、砝码 36、心、脑电图仪 9、天平 37、照射量计(含医用辐射源) 10、秤 38、电离辐射防护仪 11、定量包装机 39、活度计 12、轨道衡 40、激光能量、功率计(含医用 13、容重器 激光源) 14、计量罐、计量罐车 41、超声功率计(含医用超声源) 15、燃油加油机 42、声级计 16、游体量提 43、听力计 17、食用油售油器 44、有害气体分析仪 18、酒精计 45、酸度计 19、密度计 46、瓦斯计 20、糖量计 47、测汞仪 21、乳汁计 48、火焰光度计 22、煤气表 49、分光光度计 23、水表 50、比色计 24、流量计 51、烟尘、粉尘测量仪 25、压力表 52、水质污染监测仪 26、血压计 53、呼出气体酒清含量探测器 27、眼压计 54、血球计数器 28、汽车里程表 55、屈光度计关于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技术监督局,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国人民解放军有关部门: 为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证公平交易,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根据国务院授权,现决定将电子计时计费装置等4项5种工作计量器具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见附件)。 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实施管理。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一九九九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1.电子计时计费装置:电话计时计费装置; 2.棉花水份测量仪:棉花水份测量仪; 3.验光仪:验光仪、验光镜片组; 4.微波辐射与泄漏测量仪:微波辐射与泄漏测量仪。 新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 1、燃气加气机:燃气加气机; 2、热能表:热能表。 国家质检总局 二00一年十月二十六日取消的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 汽车里程表:汽车里程表。28 国家质检总局 二00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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