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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锦江区创业落户政策(成都积分落户加分指标项目有哪些?)

12人阅读 2023-10-03 10:41:35作者:Dan.

2023落户成都户口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主观:

近来有许多人都对 成都 市上 户口 需要什么条件是什么比较感兴趣,但其实大多数人对成都市上户口需要什么条件是什么都不太了解, 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 一、基础指标及分值 1、合法稳定就业。持 证人 与在蓉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聘用)合同并连续工作满6个月的( 试用期 除外),或持有登记地址在蓉的工商 营业执照 连续经营满6个月并依法 纳税 的,积10分。 2、合法稳定住所。持证人在蓉实际居住,拥有合法产权住房的,按照面积计算积分,最高不超过40分;租赁住房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了租赁登记备案的,积5分。 3、参加社会保险。凡符合合法稳定就业条件的持证人在我市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按月缴费的,每年最高积12分。其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 医疗保险 满6个月的分别积3分;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满12个月的分别积6分。 4、连续居住年限。 居住证 持有人在本市连续居住且办理居住证证件 签注 的,每满一年积5分。 二、导向指标 1、区域导向指标。持证人在本市中心 城区 (包含 锦江区 、 青羊区 、 成华区 、 武侯区 、 金牛区 、 高新区 )以外区域居住的,每满一年加10分。其中,在重点发展区域居住的,每满一年加20分。 2、急需紧缺人才和职业(工种)目录指标。持证人符合本市年度公布的急需紧缺人才和职业(工种)目录的,加20分。 三、积分规则及标准分值 积分规则 持证人的任一项基础指标分值不能为0,否则取消积分资格。 持证人的总积分等于基础指标和导向指标积分之和。 标准分值 标准分值为120分。居住证总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具备申请积分入户的资格。 相信大家看完以上小编整理的有关成都市上户口需要什么条件是什么的相关内容,对这一问题也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如果大家还有什么疑问的话,也可以带上相关资料和证件到相关机构部门进行进一步的咨询和了解。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到进行在线咨询,这里有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锦江区户口迁入条件

法律主观:

由于网络的飞速发展,信息传播越来越广泛,当人们在生活、工作中遇到不懂的问题,只需要在网上就能学习了解,今天 小编就给大家来讲解关于 成都 市迁入 户口 条件是什么方面的内容,希望可以让大家清楚这方面的内容,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迁入成都户口条件 (一)条件入户 第一是属于执行国家层面规定23项政策:调动、安置、招录,军队安置、家属随军,直系亲属投靠,国(境)外来蓉定居,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博士后,刑满释放回原籍等可以申请入户; 第二是符合成都市人才优先发展战略4项政策: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经 教育 部 留学 服务中心认证,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两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取得“蓉城人才绿卡”的人员可以申请入户。 (二) 积分落户 符合以下12项积分指标,积分满100分就可落户成都。 1、缴纳社会保险,每年+10分,半年+5分; 2、合法稳定居住,自有住房+10分,租赁住房+1分,连续居住按每年+1分累积; 3、教育背景,大学专科(含高职)以上学历+10分; 4、引导人口合理布局,申请人就业所在区域属于“东进”和“南拓”区域的将可按照每年20分进行累积计算; 5、引导人口梯度转移,由“五 城区 ”及高新 南区 ( 西区 )转移到本市其他区域每满一年+5分,就业地和居住地转移到本市其他区域每满一年+10分; 6、急需紧缺工种(职业)指标加10分; 7、个人贡献,获国省市表彰(劳动模范、道德模范、见义勇为、工匠)分别+25、+20、+15分,上年度 个税 缴纳达到一万+2分,超过一万每0.1万+0.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8、鼓励创新创业,参加创业大赛获国省市奖项+15分、+10分、+5分,在本市创业吸纳5人以上就业+10分,在本市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投资或创业达到一定条件+10分; 9、年龄不超过45岁+10分; 10、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近三年存在不良记录每一条-10分; 11、个人违法犯罪记录,受刑事处罚、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和活动每条-50分,受 行政拘留 、强制戒毒的每条-20分; 12、违反 计划生育 政策-50分。 二、成都市户口迁入流程 流程1:在成都市领取并填写《入户申请表》; 流程2:在原户口地准备材料,办理户口准迁证; 流程3:在原户口地注销原籍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流程4:再回成都办理上户手续,领取户口簿。 上面的内容就是小编依据我国现行相关 法律法规 对成都市迁入户口条件是什么做出了详细介绍。如果您对以上内容有疑问,可以咨询相关网站或者部门!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到进行在线咨询,这里有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锦江区随迁子女入学统筹政策2023

一、适用对象

在锦江区居住,且在“5+2”区域就业的来蓉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人员,其随迁子女申请在锦江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适用本须知。

四川天府新区(原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视为一个区域,简称“5+2”区域。

(同一区域内不相互办理)

二、申请方式

(一)积分申请

1. 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于2023年2月1日至4月30日申报积分并办结,积分达10分及以上并办结(其中“稳定职业指标”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5分;“居住引导指标”拥有锦江区合法稳定住所,在锦江区连续居住得分不低于5分,且申请人居住房屋用途为“住宅”);

2. 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由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签章的四川省居住证;

3. 申请人与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等);

4. 申请人与“5+2”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在“5+2”区域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二)材料申请

未办理居住证积分的居住证持有人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其随迁子女在锦江区接受义务教育,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由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签章的四川省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 申请人与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等);

3. 申请人与“5+2”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在“5+2”区域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4. 自2023年4月1日上溯6个月,申请人已在成都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半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5. 自2023年4月1日上溯6个月,申请人已在锦江区合法连续居住满半年的相关材料(房屋用途为“住宅”)。

①自购房者: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未取得产权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房屋信息查询记录》)

②居住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等)自购房者: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以及直系亲属关系材料

③租住房屋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④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者:《成都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⑤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者:《劳动合同》签订单位的集体宿舍房产证明及该单位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申请非毕业年级转学及初中入学,还需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信息(含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国网学籍号、现就读年级等信息)。

符合上述条件的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重要提示: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和其他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申请时间

申请人于2023年4月1日至4月30日,登录“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请办理。

四、结果告知

4月10日至5月15日期间的工作日,锦江区各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公共服务中心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对申请人的上传资料、联网资料(《四川省居住证》及积分、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等信息)进行审核,并通过平台发布审核结果通知。

1. 对通过审核的,向申请人发放《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2023年7月第三周的工作日内,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告知申请人子女就读学校。

2. 对提交资料不全或者有误的,申请人根据平台提示补足相关材料。

3. 对未通过审核的,显示“审核不通过”。

五、报到入学

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子女,根据《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安排学校确认学位,并按学校入学时间到校报到。若逾期未确认学位视为自动放弃。

六、温馨提示

1.已在“5+2”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同一学段不办理“5+2”区域内转学,请将此次所取得的《成都市流动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于2023年6月6日前交回现就读学校继续就读,直至完成该学段学习。

2.已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随迁子女小升初时,须按上述规定重新提交申请,并按照2023年成都市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学校相关政策安排升学,居住地跨区(市)县变更的,由现居住地教育局统筹安排就学。

3.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其随迁子女在锦江区接受义务教育,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学位紧张的片区,将跨片区统筹安排入(转)学。

4.小学、初中毕业年级(小学六年级、初中三年级)不接收转学生。

小学咨询电话:028-84557352(锦江区教育局小教科)

初中咨询电话:028-84557357(锦江区教育局中教科)

锦江区人才公寓申请条件

法律主观:

法律客观:

《成都市人才公寓租售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人才公寓是指采取新增住宅用地建设、存量房转换、在新建商品房项目中配建等方式筹集并纳入全市统一管理,面向取得人才安居资格的高端人才租售的住房。人才公寓的租售管理适用于本办法。 第二十条 租售登记时限由开发建设单位或代管单位会同区(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根据属地人才安居申请等情况综合确定,原则上不少于1个月。

2023成都锦江区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须提交什么材料

2023年3月21日,成都市锦江区教育局发布面向社会公开考核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17名。本次公开考核引进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可在2023年4月2日17时前将相关报名资料电子版发送至招聘学校邮箱(详见《岗位表》)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2023年锦江区公开考核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报名表;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

3.自荐书;

4.学历证书,博士研究生需提供学位证书;

5.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教师资格证书;

6.职称证;

7.荣誉证书、成果证书、重要论文著作以及能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的其他材料;

要求:

(1)以上资料以PDF格式,采用附件形式发送指定邮箱。

(2)邮件主题名为:“姓名-学历-职称-应聘岗位”(例如:张三-本科-高级教师-高中数学教师)。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成都龙泉落户政策2022最新

法律主观:

成都积分落户加分指标项目有哪些?

根据《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在成都市有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并办理了成都市居住证的境内来蓉人员可以按照规定申请积分,并根据积分申请办理入户或按积分享有相应的公共服务。那么成都积分落户加分指标项目有哪些?(一)缴纳社会保险指标

申请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月连续不间断缴费满12个月的,分别积10分,可累积计算;满6个月,不满12个月的,分别积5分;不满6个月的,不积分。

(二)合法稳定居住指标

申请人在本市实际居住的房屋,是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自有住所,加10分,连续居住按1分/年累积计算;是签订正式住房租赁合同,并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住房,连续居住按1分/年累积计算。申请人在本市范围内有两套及以上自有住所、租赁住房的,只能以与居住证地址一致的房屋加分,不累加。

(三)教育背景指标

申请人不符合本市人才引进条件,但取得教育部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和其他非全日制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含高职)以上学历的,加10分。

(四)引导人口合理布局指标

自2018年1月1日起,申请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省、市、区(市)县社保经办机构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所在用人单位(含个体工商户)注册地在东进区域和南拓区域按照20分/年累积计算,在北改区域按照10分/年累积计算,其他区域不加分。

(五)引导人口梯度转移指标

自2018年1月1日起,申请人居住地由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以及成都高新南区和西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1年加5分;申请人就业地和居住地均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1年加10分。

(六)急需紧缺工种(职业)指标

申请人属于本市年度急需紧缺工种(职业)目录范围内的,加10分。

(七)个人贡献指标

1、申请人获得国家、四川省、成都市党委或政府表彰的,分别按照国家级加25分、省级加20分、市级加15分,以上情况积分不累计。包括:劳动模范(含享受劳模待遇的)、道德模范、见义勇为模范、工匠等。

2、申请人在本市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上一自然年度年纳税额达到1万元的加2分;超过1万元的,按每0.1万元加0.2分累积计算,最高分不超过10分。

3、申请人参加志愿者服务,在成都志愿者网(APP)实名注册登记并获得志愿服务时长,申请积分上一自然年度内志愿服务时长累计满25个小时加2分,达到25个小时后每增加2个小时加1分,最高不超过10分。

4、申请人在本市注册登记的慈善组织范围内参与慈善捐赠的可加分。申请人近3年内捐赠资金或物资(折合人民币),按每满0.1万元加2分计算,最高不超过10分。

5、申请人自申报上年度6月1日到申报年度5月31日期间,在我市每捐献200ml全血,加2分,每增加100ml全血加1分;每捐献1个治疗量单采血小板加2分。累计最高不超过10分。

(八)鼓励创新创业指标

1、申请人参加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国家、四川省或成都市级奖项的,分别加15分、10分、5分。

2、申请人在本市创业吸纳5人以上就业的,加10分。指申请人申请积分时在我市工商注册,其企业就业人员5人(含)以上在我市社保经办机构处于参保缴费状态。

3、申请人在本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投资或创业的,达到一定条件的,加10分。

(九)年龄指标

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加10分。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申请积分当年度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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