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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青白江区落户博士补贴政策文件(2023年广东人才补贴最新政策,博士硕士本科申请方法)

35人阅读 2023-10-04 13:15:57作者:Dan.

2023年青岛人才补贴最新政策,博士硕士本科申请方法

各大城市为了吸引人才或者让当地大学毕业生直接留下来发展,相继发布了人才补贴政策。那么2021年青岛人才补贴最新政策是什么?博士硕士本科申请方法有哪些?以下是我整理的2020年青岛人才补贴最新政策相关内容。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和“双招双引”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人才在产业集群发展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加快引进服务蓝谷主导产业发展和建设国际海洋创新高地的各类产业人才,结合蓝谷实际,制订如下政策。

01

实行更具竞争力的人才引进培养政策

1. 实施顶尖人才奖补政策。充分发挥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以及中国或发达国家院士等顶尖人才对产业发展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对在蓝谷注册的企业新自主培养或全职新引进的顶尖人才,3年内按照20%、30%、50%的比例给予500万元安家补贴;对柔性新引进的顶尖人才,连续3年按照其上年度在蓝谷纳税劳动报酬(作为第一大股东或企业法人代表的,按照企业在蓝谷纳税额与个人占股比例之积)的30%给予奖励。

2. 加大领军人才引进力度。对在蓝谷注册的企业新自主培养的国家“*”专家、山东省泰山产业领军人才、青岛市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安家补贴,给予新自主培养的山东省泰山产业技能类领军人才20万元一次性安家补贴。对在蓝谷注册的企业柔性新引进的国家“*”专家、山东省泰山产业领军人才、青岛市创业创新领军人才,连续3年按照其上年度在蓝谷纳税劳动报酬的30%给予奖励。

3.实施人才经济贡献奖励。充分发挥产业人才在产业集群发展中的驱动作用,按照人才经济贡献给予奖励。对在蓝谷区域内新注册的涉海产业及蓝谷重点支持产业领域企业(实缴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上或蓝谷年度财力贡献50万元以上)和金融机构中连续工作6个月以上且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以上的人才,连续3年按照该人才上一年度所形成的蓝谷财力贡献的100%给予奖励,每人每年最高奖励200万元,每个企业或机构每年奖励人数不超过10人,单个企业或机构的奖励对象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当年该企业或机构对蓝谷财力贡献的30%。

02

打造更加系统完备的人才培养发展平台

4.支持产学研用平台建设。鼓励蓝谷企业及科研院所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流动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专家工作站等引才平台。对蓝谷新批准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不含分站)、流动站(不含分站)、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市专家工作站的企业或科研院所,一次性分别奖励50万元、50万元、20万元、10万元、10万元建站(基地)资助。被评为青岛市优秀专家工作站或取得优秀成果奖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被评为省级(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的,按照省、国家级扶持资金1:0.5比例进行配套。

5.鼓励特色人才集聚平台不断发展壮大。加快建设海内外引才引智工作站、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工作站等引才载体,对蓝谷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或社会组织新设立的经青岛市主管部门认可的海内外引才引智工作站、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工作站,按照青岛市扶持资金1:1比例给予配套经费支持。

03

构建更加活跃的招才引智工作机制

6.激发用人主体引才育才活力。设立“蓝谷聚才用才”示范单位和“蓝谷爱才育才”先进单位荣誉奖项,鼓励用人单位自主开展各类人才引进、培育计划,对新自主培养顶尖人才的蓝谷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新自主培养国家“*”专家、山东省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的蓝谷企业,分别按照每人20万元、1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7.发挥企业引才聚才主体作用。充分发挥企业在产业人才引进中的主导作用,对蓝谷企业新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每引进一人给予企业3000元、5000元奖励,新引进副高及以上职称人才的按照引进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执行。

8.鼓励社会中介机构深度参与招才引智。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对引进全职顶尖人才、国家“*”专家、山东省泰山系列工程人选及相应层次优秀人才落户蓝谷企业的机构和个人,根据青岛市评定结果,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引进相应称号专家主持的研发团队、高新技术企业的,分别按上述标准2倍给予奖励。

04

打造更加完善的人才保障服务体系

9. 加大人才安居保障力度。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多层次广覆盖人才安居保障体系。租赁型人才公寓实现“拎包入住”,首个租期租金不高于同区域住房市场租金的60%,第二个租期租金不高于同区域住房市场租金的80%,产权型人才公寓销售价格不高于销售时点同区域商品住房售价的80%。院士、国家“*”专家、山东省泰山系列工程人选等省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可享受最高18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连续3年免租。新引进的派遣期内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研究生,按照本科每月500元、硕士每月800元、博士每月1200元的标准(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1200元/月,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1500元/月),发放最高不超过3年的住房补贴。对新引进的来蓝谷创新创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在蓝谷购买首套商品房的,给予10万元、15万元安家费用补贴。

10.完善一站式人才服务体系。打造线上和线下一体化人才服务平台,实行人才服务事项“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办结”。建立健全人才服务专员制度,与人才保持密切联系,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实际问题。设立蓝谷高层次人才服务专窗,落实“青岛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制度,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待遇落实、户籍办理、子女入学、就医保健等全方位、专业化服务。

05

附则

1.对各行业主管部门、产业事业部新引进的紧缺、急需重点人才以及蓝谷重点服务、建设的人才平台,可一事一议、特事特办。

2.本政策支持工商注册、财税关系均在蓝谷的独立法人企业和机构。对于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环境问题的企事业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事业单位,不享受以上扶持政策。企事业单位需承诺10年内不迁离注册及办公地址、不改变在本区的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若被扶持单位违反承诺,将追回已经发放的扶持资金。

3.本政策内容与以往不一致的,以本政策为准。同一人员、企业、机构获得的相关奖励(资助)出现交叉、重叠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进行奖励(资助)。本政策所称“以上”含本数。本政策执行期间,如遇国家、省、市政策调整,按上级新政策规定执行。

4.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本政策由蓝谷管理局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2023年江西人才补贴最新政策,博士硕士本科申请方法

各大城市为了吸引人才或者让当地大学毕业生直接留下来发展,相继发布了人才补贴政策。那么2021年江西人才补贴最新政策是什么?博士硕士本科申请方法有哪些?以下是我整理的江西人才补贴最新政策相关内容。

一、申报对象

首次来昌留昌创业就业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大专应届毕业生;首次来昌留昌创业就业的35周岁以下历届全日制毕业生;首次来昌留昌创业就业的35周岁以下高级技师(一级)、技师(二级)、高级工(三级)

二、所需材料

1.就业人才生活补贴: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学信网验证码(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或技能证书、行政机关证明或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扫描件、社会保障卡银行账号(需激活金融功能)。落户及社保缴费证明材料申报人可不需提供,由公安、人社部门户籍、社保系统自动验证。

2.创业人才生活补贴: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学信网验证码(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或技能证书、创办企业等经济实体佐证材料【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等】扫描件、个人银行账号。落户及社保缴费证明材料申报人可不需提供,由公安、人社部门户籍、社保系统自动验证。

三、申报程序

1.申请。个人通过南昌市人才“港、网、窗”一体化服务平台进行网络申报。按规定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PDF格式文档。

2.初审。审核申报人是否按规定提交相应材料,材料是否齐全完备,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原因,给予补充申报的时间限定。

3.验证。由市公安局对户籍,市人社局对学历学位或技术等级、行政机关证明或《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对创业情况进行验证。

4.公示。拟通过人员名单在“港、网、窗”一体化服务平台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5.兑现奖励。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将资金拨付至个人指定账户。

四、扶持政策

1.就业人才生活补贴:落户南昌,录用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或与驻昌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首次在昌缴纳社保的,按全日制博士,全日制硕士及高级技师(一级),全日制本科及技师(二级),全日制大专及高级工(三级),分别给予每人一次性就业、安家、租房等生活补贴5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未落户南昌的,则需在昌首次缴纳社保满1年以上方可申领生活补贴。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申领生活补贴后须在昌就业满3年,对未达到规定年限离开南昌或将户口迁出南昌的,需退回剩余补贴。

2.创业人才生活补贴:首次在昌创办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等经济实体,按前款条件和标准申请生活补贴。

五、受理时限

无特殊情况,各部门验证工作均需在3个工作日之内完成。

六、咨询电话

12333、0791-86772757、0791-86767606、0791-83884296、0791-83885708

2023年广州人才补贴最新政策,博士硕士本科申请方法

各大城市为了吸引人才或者让当地大学毕业生直接留下来发展,相继发布了人才补贴政策。那么2021年广州人才补贴最新政策是什么?博士硕士本科申请方法有哪些?以下是我整理的2020年广州人才补贴最新政策相关内容。

一、广州各区人才补贴政策

01 黄埔区

黄埔区在人才补贴方面向来都是大手笔,本科生落户补贴2万,硕士生3万,博士生5万元。杰出人才、优秀人才每年津贴最高20万,连发三年,每月还有最高1万元住房补贴。推荐人才伯乐奖最高300万,引进中介服务奖最高300万。

02 南沙区

落户南沙即可申领高额住房补贴:本科生2万、硕士生4万、博士生6万。博士后科研人员,则可获得每年8万元生活补助和一次性科研经费10万元,出站后留在南沙工作的,给予20万元安家补贴。

03 番禺区

在番禺缴税满1年后购买首套住房,一次性给予不超过50万元(税前)的购房补贴,租房按租金50%补贴,补贴期为24个月。

04 越秀区

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每月补贴5000元,重点企业高级人才每月补贴2500元,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及青年新型人才每月补贴1500元。

05 天河区

天河区创新领军人才、创业领军人才可申请住房补贴:每月2500元。最长可享受3年杰出人才每月1500元、优秀人才每月1200元的补贴。

06 海珠区

给予自行解决住房且未享受过政策性住房的区创新创业人才住房补贴:领军人才每月5000元,高级人才每月2500元,创业人才每月1500元。

07 从化区

高层次人才在广州购买商品住宅时,分别给予区杰出人才60万元、优秀人才40万元、后备人才3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08 增城区

对杰出人才予以50万元人才奖励、房屋总价50%但最高90万元购房补贴;对优秀人才予 20万元人才奖励、房屋总价50%但最高20万元购房补贴;对青年后备人才予以10万元人才奖励、房屋总价50%但最高10万元购房补贴。

09花都区

杰出专家25万、知名专家20万、优秀专家15万,紧缺人才10万。未在花都买房的,享受住房补贴的面积标准:杰出专家150平方米,知名专家130平方米,优秀专家110平方米、紧缺人才90平方米,租住人才公寓。

二、应届生落户广州的方式

01 应届生学历入户

在众多入户方式中,应届生(含毕业2年内还在择业期的毕业生)通过学历入户方式落户广州,是目前最放宽、最容易入户的一种途径。只要符合学历、年龄要求即可申请。

申请条件:

(1)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并有博士学位,年龄在50周岁以下;

(2)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并有硕士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并有学士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

02 留学生回国入户

对于留学应届生(含毕业2年内还在择业期的毕业生),则可通过留学生回国入户方式落户广州。

申请条件:

获得国(境)外本科学士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在本市引进单位有社保缴费记录(五险同参)。

03 技能人才入户

对于不符合学历入户、留学生回国入户的应届生,则可以通过技能人才入户方式落户广州。

申请条件:

(1)从事广州市引进技术技能人才职业目录内相关职业;

(2)获得证书或考核认定后,在本市工作、参加社会保险满半年以上;

(3)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下;

2具有技能人员职业资格:

高级技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在本市就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须满6个月;

技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在本市就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须满1年;

高级工年龄在35周岁以下,在本市就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须满2年。

3从事广州市产业发展急需的行业紧缺工种,年龄在40周岁以下。持有产业发展急需的行业紧缺工种目录资格证书的申请人在获得证书后须在本市就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

04 职称人才入户

除了技能人才入户,不符合学历入户、留学生回国入户的应届生,还可以通过职称人才入户方式落户广州。

申请条件

(1)中级职称的人员,年龄需在40周岁以下,需要在广州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

(2)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需在50周岁以下,需要在广州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个月。

2023年浙江人才补贴最新政策,博士硕士本科申请方法

各大城市为了吸引人才或者让当地大学毕业生直接留下来发展,相继发布了人才补贴政策。那么2021年浙江人才补贴最新政策是什么?博士硕士本科申请方法有哪些?以下是我整理的浙江人才补贴最新政策相关内容。

杭州市

人才补贴:一次性人才补贴:本科1万、硕士3万、博士5万;

租房补贴:1万元/年租房补贴,连续发放三年;

其他福利:离开杭州市时,可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存储余额转移手续。

温州市

人才补贴:大专-硕士10800-40000元,发放两年;

租房补贴:大专-硕士10800-72000元,发放3-5年。

绍兴市

房票补贴:本科3万元/人,双一流本科10万元/人,硕士15万元/人,博士35万元/人;

安家补贴:本科1万元/年,硕士2万元/年,博士3万元/年,发放三年。

宁波市

安居补贴:本科1万元/人,硕士3万元/人;

购房补贴:发放购房总额2%的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8万元。

金华市

生活补贴:每人400-600元/月的津贴补助,发放五年;

租房补贴:600-1500元/月的租房补助,补助期不超过三年;

购房补贴:本科4-6万元/人、硕士15万元/人;

其他福利:政府发放大学生礼包1000-1500元/人。

湖州市

租房补贴:本科500元/月、硕士1000元/月的租房补贴,发放三年;

购房补贴:本科5万元/人,硕士15万元/人。

台州市

人才补贴:本科7200元/年,研究生9000元/年,发放三年。

嘉兴市

生活补贴:一次性聘用补贴(1万/人)和三年内工资外津贴(600元/月);

租房补贴:1000元/月,补贴期限不超过三年;

购房补贴:15万元/人购房补贴。

2023年台州人才补贴最新政策,博士硕士本科申请方法

各大城市为了吸引人才或者让当地大学毕业生直接留下来发展,相继发布了人才补贴政策。那么2021年台州人才补贴最新政策是什么?博士硕士本科申请方法有哪些?以下是我整理的2020年台州人才补贴最新政策相关内容。

2021台州高校毕业生安家补贴申报指南

申报入口:浙里办APP

补贴对象:

2020年7月25日之后首次在台州企事业、社会组织就业或自主创业的;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以上聘用合同;在台州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含在职博士,博士年龄放宽到45周岁)和在校取得技师、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下面简称技师、高级工)。

其中,已在台州工作的人才脱产取得博士学位并回台州工作的,视为首次来台工作的全日制博士毕业生享受补贴。

补贴标准:

全日制博士 10万元、全日制硕士 3万元、全日制本科(技师) 1万元、全日制专科(高级工) 6000元

备注:1、博士生在第一年和嗲三年各给予5万元安家补贴

2、专科和取得高级工证书的限来台州非公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的毕业生

3、“985”“211”“双一流”及海外名校、在外台州籍高校毕业生、台州本地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补贴标准上浮30%

申报方式:

方式一:登录浙里办个人账户,进入浙里办首页,搜索“台州掌上人社”,进入应用;找到首页“安家补贴”服务,点击进入服务,认真如实填报个人相关申请信息,并上传附件;

方式二:登录浙里办个人账户,进入浙里办首页,搜索“台州人才在线”-“青年英才一站式服务平台”-“安家补助”,认真如实填报个人相关申请信息,并上传附件;

申报流程:

1、线上预审

2、纸质资料提交

线上预审通过,请申请对象打印《安家补贴申请表》一式一份(需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均盖单位公章,或骑缝章)递交至当地人才服务部门。

3、公示

符合申请条件并通过审核后将进行公示;

4、拨付

公示结束后,各地拨款至申请人个人社会保障卡账户。

2023年广东人才补贴最新政策,博士硕士本科申请方法

各大城市为了吸引人才或者让当地大学毕业生直接留下来发展,相继发布了人才补贴政策。那么2021年广东人才补贴最新政策是什么?博士硕士本科申请方法有哪些?以下是我整理的广东人才补贴最新政策相关内容。

广东省人才引进政策要点

一、实施“珠江人才计划”,大力引进创新创业团队和高层次人才

1.大力实施“珠江人才计划”,加大企业引才力度,继续引进创新创业团队,给予单个团队最高1亿元资助。

2.大力引进领军人才、企业家、金融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对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更加优惠的补贴政策,根据当年申报公告规定的准入条件和工资薪金收入及相应个税标准直接认定引进人才资助对象,对符合条件的人才按实际年工资薪金收入的1倍提供生活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从事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的,连续资助5年;对从事基础研究的,连续资助10年。

3.对引进居世界领先水平的创新创业团队和战略科学家,可一事一议、特事特办。

二、实施“扬帆计划”,引导人才向粤东西北地区流动

1. 支持粤东西北地区引进创新创业团队,按档次分别给予8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资助;入选“珠江人才计划”的创新创业团队,免于评审、自动入选并享受该项目资助。

2.根据当年申报公告规定的准入条件和工资薪金收入及相应个税标准,认定为“引进紧缺拔尖人才”资助对象的,按实际年工资薪金收入标准的2倍提供生活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从事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的,连续资助5年;对从事基础研究的,连续资助10年。

3.对新引进到粤东西北地区乡镇、签订3年以上工作合同、具有正高或副高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省财政分别一次性给予每人10万元、8万元岗位补贴。

三、引进宣传思想文化领域高层次人才

1.全职引进的高端人才,给予每人补助工作经费100万元和住房补贴100万元;给予每个高端团队工作补助经费100万-200万元,给予团队带头人住房补贴100万元。

2.全职引进的紧缺人才,给予每人工作补助经费50万元和住房补贴50万元;给予每个紧缺团队工作补助经费50万-100万元,给予团队带头人住房补贴50万元。

3.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用人单位可申请引才补助经费,高端人才(团队)每人(团队)每年不高于80万元、累计不高于200万元,紧缺人才(团队)每人(团队)每年不高于50万元、累计不高于150万元。

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全科医生特设岗位

2017年起,为经济欠发达地区14个地级市及江门开平市、恩平市、台山市的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2个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每个特设岗位每年省财政安排补助6万-20万元,吸引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全科医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

五、吸引国(境)外优秀博士来粤从事博士后研究

优化“珠江人才计划”海外青年人才引进博士后资助项目,采取“核实认定、不限名额”的方式,面向业内公认全球排名前200的高校引进国(境)外博士毕业生来粤从事博士后工作。省财政给予进站博士后每人每年30万元生活补贴,资助期限为2 年;出站后留在我省工作的,省财政给予每人40万元住房补贴。

六、吸引优秀博士和博士后来粤工作

1.对引进或毕业(出站)后留在珠三角地区工作的35岁以下博士、40岁以下博士后,由各市财政分别给予每人不少于10万元、20万元的生活补贴(中央驻粤单位和部署、省属单位由用人单位负担)。

2.对引进或毕业(出站)后留在粤东西北地区及惠州、江门、肇庆市享受省财政转移支付县(市)工作的40岁以下博士、45岁以下博士后,由省财政分别给予每人20万元、30万元生活补贴。

3.对国(境)外引进博士和博士后另给10万元生活补贴。

4.对引进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团队最高给予2000万元资助。

南京人才补贴2023新政策

1.租赁补贴的受理、标准和享受期限按照本市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保障的相关规定执行,即:本科、硕士、博士补贴标准仍然为每月600元、800元和2000元,补贴期限由5年调整为累计36个月。

2.相较于2017年版,新《办法》对人才名单公示日期、违规处理方式等进行了调整。市人才安居办相关人士介绍,人才安居工作是多部门并联审核,审核工作会延至每季度月末,考虑到审核数据的完整性及工作时效,公示时间由原每季度末调整为每季度首月,将上季度人才安居名单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3.明确给人才的实物配置中,包括共有产权住房、人才公寓、保障性租赁住房三类房源,删除了公租房。

4.对于违规处理,新《办法》结合《江苏省社会信用管理条例》《南京市社会信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将相关表述修改为符合社会信用管理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依法纳入征信系统并向社会公布。

根据南京市人民政府2023年2月12日起实施的《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相比2017年版《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的通知》,有以下变化:

(一)适用范围

适用范围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和雨花台区。江北新区和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可以参照本办法制定本辖区人才安居办法。

(二)享受期限

享受期有微调,人才安居申请的政策享受期为5年,新增F类人才除外。

F类人才补贴期限:F类人才安居租赁补贴统一纳入市人社的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租赁补贴的受理、标准和享受期限按照本市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保障的相关规定执行,即:本科、硕士、博士补贴标准仍然为每月600元、800元和2000元,补贴期限由5年调整为累计36个月。

(三)补贴份额

删除各区补贴份额,具体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A、B、C类人才购房补贴和租赁补贴,D、E、F类人才租赁补贴由市、区政府(管委会)财政各承担50%。

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购房补贴和租赁补贴由市财政补贴30%。

(四)实物配置

给人才的实物配置中,包括共有产权住房、人才公寓、保障性租赁住房三类房源,删除了公租房。

注:本办法自2023年2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2月11日。南京市人民政府2017年4月24日发布的《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宁政发〔2017〕99号)同时废止。

法律依据

《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

第六条本市成立市人才安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协调、审议、决策和部署本市人才安居工作有关重大事项。市人才安居工作领导小组在市房产部门设立办公室,承担人才安居日常管理工作。

各有关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机构成立相应的人才安居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辖区内的人才安居具体工作。第六条本市成立市人才安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协调、审议、决策和部署本市人才安居工作有关重大事项。市人才安居工作领导小组在市房产部门设立办公室,承担人才安居日常管理工作。

各有关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机构成立相应的人才安居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辖区内的人才安居具体工作。

第二十四条人才安居房源包括下列筹集渠道:

(一)政府投资新建、购买、租赁;

(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机构、其他产业载体等投资新建、购买、租赁;

(三)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

(四)企业事业单位新建、改建。

第三十条购房补贴按照年度发放,发放时间为每年的12月。购房当年发放购房补贴总额的40%,第2至5年各发放补贴总额的15%。

申请购房补贴前已经在本市领取过租赁补贴的,应当从购房补贴中相应扣减;申请共有产权住房前已经在本市领取过租赁补贴的,应当退回已领取的租赁补贴,人才进阶的除外。

租赁补贴实行按月补助、按季发放,每个季度的首月将上个季度租赁补贴发放至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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