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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评论:激发市场消费活力 提振消费信心

6人阅读 2022-03-20 23:58:03作者:中仪信息网

  近年来,充值卡“擅自缩水”、商家捐款跑路、办卡容易退卡难等问题屡禁不止,主要问题来源于商家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办卡手续不规范、“霸王条款”限制消费者权利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指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今年消费维权年的主题也是围绕“共促消费公平”来开展,以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为目标,促进行业自律、加强社会监督、提升监管质效。

  诚信走天下、失信步难行。消费诚信是市场经济稳定发展的基础,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首在市场主体诚信经营。近年来,湖北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直相关部门开展了“放心消费在湖北”系列活动,引导经营者作出并履行“食药无伪劣、商品无假冒、服务无欺诈、投诉无障碍”“线下无理由退货”等承诺,用“一纸承诺”引导市场主体加强自我约束、形成重信守诺的良好风尚。培育一批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商户、示范维权站、示范街区、示范行业和示范城市,树立诚信经营、规范服务的典型,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创建放心消费环境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构建一个政府主导、行业配合、企业自律、消费者参与、社会监督的消费维权格局。要聚焦人民群众反映集中、诉求迫切、危害性大的消费不公等问题,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精准重拳出击,形成强有力震慑警示效应;要加强各部门协同配合,充分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联席会议制度作用,不断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水平,形成共管共治格局;要立足职能加强消费维权教育引导,对消费不公平现象形成强大监督力量,倡导共促消费公平,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实现消费者权益保护共建、共治、共享。

  精准施策让消费维权“马力十足”。依托全国12315平台,不断完善消费维权执法体系建设,要加强对消费者投诉举报数据分析研判,针对校外培训、老年消费、个人信息保护、预付式消费等消费热点开展消费体察调查工作,通过对投诉举报数据的收集、转化、分析,充分挖掘消费维权在市场监管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积极作用,形成让监管靶向定位,让服务精准施策,打造成市场监管执法的前沿岗哨。要加强与市场主体“牵手合作”,在商场、超市、旅游景区等消费集中场所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入驻“消费投诉和解平台”,方便消费者能够就近获得维权服务,实现一般消费纠纷调解和投诉处理“不出市场”,推动消费纠纷调处由“事后处理型”向“事前服务型”转变,全方位提升消费者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消费环境越来越好,是所有市民共同的追求和期盼,好的消费环境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塑造。消费者和经营者彼此应多一些包容、多一些建议、多一些和谐,政府各相关部门应把民生“难点”转变为工作“重点”,把“问题清单”转化为“满意清单”,只有形成社会共治合力,才能营造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这也是“共促消费公平”意义所在。

(文章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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